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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一時旁聽大學部的「神話學」。雖然我大學就修過神話,但是不同學校的老師教法不同、著重點不同...
我們全班共同研讀的書是:伊里亞得《聖與俗-宗教的本質》,其中有一個章節是講凡俗時間,譯者用了「斷裂點」。我則拿來形容自己的生命反省,在愛情方面產生了矛盾的衝突。

神話老師強調我們要體會、感受生命;海灘男孩曾對著我反省他的問題:學問與生命斷成兩截的衝突。
而當時的我則發現自己的愛情世界中,「靈」與「肉」是分離的。簡單的說,精神與肉體發生了衝突;精神指的是較知性的一面,肉體則可寬泛的說是感性的那一邊,因為我是個怕寂寞、討厭孤單、容易沒有安全感的女孩,所以整合這兩大方面,加起來才剛好構成完整。

有人陪伴可以讓我安心地往前走,但我也期許在愛情的世界裡,能夠雙方一同成長,否則我會質疑愛情並害怕它有朝一日可能會慢慢磨蝕且消失?如此的觀點可能是自己想太多,有太多情侶不上圖書館、不去看展覽,依舊有其他排遣多餘時間的方式,且一樣相處的挺好。可是卻又希望自己的愛情亦豐富自己的生命,除了本身專業能力的培養,還有其他有趣的事可以做,不想虛無光陰;我想成長,理想的狀況是有一起成長的的伴侶,在這樣的共識下成就愛情必定可增加雙方生命的深度與廣度。

今年之於我,思考愛情此事的時間可能大於論文;一開始我盲目,希望麻木自己,結果卻變成「沒有心的女子,玩不起愛情這遊戲。」因此認真地思考:是不是我要得太多?是不是我愛得太少?
小同提醒我,該轉變的大前提是「心態」;因為妳愛一個人,所以發自內心、不計較多寡,願意替他著想、做任何認為值得的事。
愛一個人不是就應該愛他的全部嗎?愛一個人也該讓他好好地追尋自己的夢想,不去中斷並加以鼓勵正面想法?如果我無法接受他的全部、無法好好欣賞他,代表什麼?我應該跟他分享一切的,包含秘密。
自己反省後覺得,答案都是肯定的;但是,兩人必須好好協調商量,每個人所需要的東西也不同,無論好與壞都該呈現最真實、最真誠的自己,並合理地保有自我而非跟隨對方而失去自我。自己先認同自己,他人才會進一步地肯定你的價值。

有時會突然忘記→愛一個人的感覺,那重在乎與重視程度大於自己的深刻。
其實,我不該總是迷惘,也不該一直處於矛盾的狀態,我心裡有一個結,必須靠自己慢慢來解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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